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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約行為涉及雙方重要的法律權益,不可不注意,現在就介紹一些簽約時應注意的事項如下:
■契約當事人
簽約時必須確認簽約人是誰?有無簽約的權利?基本上有下列幾項應注意的事情:
1.房屋所有權者:
須年滿20歲,有完全行為能力,其所簽訂的買賣合約書才會完全有效。如果是未成年人,要經過法定代理人承認才會有效。
2.非本人簽約:
如果前來簽約者非房屋所有權人,應該要求簽約人出具本人的授權書,以免簽約人所簽的契約是無權代理。
■契約內容應完整說明
一旦契約簽訂,即無法修改,因此需再次確認契約上所註明的物件就是所要買的房子和土地產權。有無增建?有無附贈設備?等等…..均應說明清楚。
■房屋總價
簽約流程中,價格問題也需再次確認,總價款是否與當初同意的價格一樣。若有車位時,也應標明車位價款是否包含在總價款內。為了讓買賣雙方在房屋價格上達成共識,買方可透過要約書或斡旋金來傳達購買的意願。 
■違約規定
要注意違約時應如何處理的規定,即若任一方違約或不履約,其違約處罰規定應標明,如違約金計收標準等等。
■房屋點交
除固定物現況交屋外,賣方應將房屋騰空點交與買方,如有附贈物應標明清楚以利交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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