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6月 10 週五 201116:34
可扣抵稅率
- 6月 10 週五 201116:33
糾正錯誤的法律觀念 ...你不可不知
作者:王麗能律師
第一則 正確觀念:「簽名」有效,用「印章」代簽名也有效。
錯誤觀念:簽名無效,蓋章才有效。
第二則 正確觀念: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,不能向個人要。
錯誤觀念: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。
第三則 正確觀念:刑事案件只有「告訴乃論」之罪,如果和解可以「撤回告訴」結案;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「非告訴乃論」之罪,民事和解後,院檢方仍需依法處理刑案。 錯誤觀念:刑事案件可以和解銷案。
第四則 正確觀念: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,夫債妻不用還。
錯誤觀念:父債子還、夫債妻還。
第五則 正確觀念:抵押權必須到地政機關申請抵押權登記,而且登記完成後才能取得抵押權。
錯誤觀念:債務人交給您所有權狀,您就能享有抵押權。
第六則 正確觀念:著作如果具有原創性,不需登記,於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。
錯誤觀念:別人的著作如果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。
第七則 正確觀念:刑事案件才有刑罰問題,民事案件無關犯罪,當然沒有坐不坐牢的問題。
錯誤觀念:民事被告也會坐牢。
第八則 正確觀念:協議離婚,除以書面為之並經男女方及二名以上證人簽章外,尚須至戶政機關辦完離婚登記,婚姻關係才消滅。
錯誤觀念:協議離婚,雙方簽名後婚姻就結束。
第九則 正確觀念:女兒也好,養子也好,都享有繼承權,而且原則上應繼分和兒子或親生子女都一樣多。 錯誤觀念:女兒是潑出去的水,沒有繼承權;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。
第十則 正確觀念:繼承遺產不但繼承「權利」,同時也要繼承「義務」,因此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。
錯誤觀念:繼承遺產只有好處沒有壞處。
第十一則 正確觀念:離婚後,子女不一定歸父監護也不一定歸母監護,甚至可交由適當的第三人監護。
錯誤觀念:離婚後,子女均歸父親監護。
第十二則 正確觀念:案件必須等「確定」勝訴才算勝訴。第一審或第二審勝訴,官司不一定會贏到底。
錯誤觀念:只要拿到勝訴判決書,官司就贏了。
第十三則 正確觀念:民事案件確定打贏官司時只拿到一紙勝訴判決書,如果對方不主動履行,必須另外向法院聲請「強制執行」,否則法院不會主動幫您實現債權。
錯誤觀念:民事案件取得勝訴且確定的判決後,法院會主動幫您執行。
第十四則 正確觀念: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理由請求離婚的案件,不一定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。
錯誤觀念: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。
第十五則 正確觀念:知名品牌的圖樣(LOGO)通常都有註冊而享有商標專用權,如擅自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將違反商標法,不但構成犯罪要坐牢同時還要賠人家錢,絕對劃不來。
錯誤觀念:知名品牌商品上的圖樣(LOGO)好看又好賣,我可以仿照圖樣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來增加銷售量。
第十六則 正確觀念: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後買方只取得要求過戶的請求權而已,至於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以「登記」為準,因此所有權是由先完成過戶手續的人取得,不一定是先簽買賣契約的人。
錯誤觀念:一地數賣時,先簽買賣契約的人可以先拿到土地的所有權。
第十七則 正確觀念:如親人願出庭作證依法可當證人,只是證據力法院可能會認較薄弱。又在法定親等內親人依法可拒絕作證。
錯誤觀念:親人不能作證。
第十八則 正確觀念:不可以虐待兒童或青少年,否則主管機關可以介入。
錯誤觀念:孩子是我的,我高興打就打。
第十九則 正確觀念:訂婚或結婚都是身分行為,應該尊重當事人意願,故應由男女雙方本人決定,父母不能作主。
錯誤觀念:父母可以作主代子女訂立婚約或結婚。
第二十則 正確觀念: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,任何人都可以干涉。
錯誤觀念:先生毆打太太是家務事,別人管不著。
第二十一則 正確觀念:與其請律師見證,不如請律師撰寫契約內容。 錯誤觀念:經律師見證的契約絕對沒有糾紛。
第二十二則 正確觀念:契約簽訂生效後,除非「雙方合意」解除契約,否則如只有一方要解約時,必須符合法定或契約約定條件才可片面解約。
錯誤觀念:簽訂契約後高興解約就能解約。
第二十三則 正確觀念:「收養」在法律上的效力很大,被收養人不但改從收養人的姓,而且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將因此中斷,因此要慎重。
錯誤觀念:為了讓孩子從母姓,可以找個與母親同姓的人來收養。
第二十四則 正確觀念:訴訟應向哪一個法院提起有一定的規定,除有特別規定外,原則上以「被告」的住居所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。
錯誤觀念:原告可以任意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二十五則 正確觀念:只要在檔上有簽名或蓋章的人都要負法律責任的,蓋章或簽名當保證人後,日後被保證人如果不履行義務,保證人就要依法代負履約責任,不是開玩笑的。
錯誤觀念:親友拜託作保時礙於人情而簽個名或蓋個章不會有事。
第二十六則 正確觀念:倒會除有民事責任外,並不一定成立刑事犯罪。
錯誤觀念:會首倒會就構成犯罪。
第二十七則 正確觀念:只要雙方意思一致,即使只是口頭約定也可成立契約。
錯誤觀念:沒有書面,契約就不成立。
第二十八則 正確觀念:協議離婚的兩個證人必須確實知道男女雙方離婚的意思,否則離婚要件不成立,離婚不生效。
錯誤觀念:協議離婚可以隨便找人當證人。
第二十九則 正確觀念:離婚只是夫與妻之配偶關係消滅,至於子女與父母因本於天然血統而發生的關係不會受影響。
錯誤觀念:父母離婚後歸他方監護之子女與另一方即斷絕父母子女關係。
第三十則 正確觀念:所謂契約必須是「雙方」合意的內容,如果送貨單上賣方片面加註的事項買方沒有同意的話,不能主張是契約內容。
錯誤觀念:送貨單上「片面」的附註事項可以構成契約的內容。
- 6月 10 週五 201116:33
你撥的電話號碼不對!
這次的受害者以台北縣永和市為主,但由於犯罪者可能四處遊走,因此基本上全台灣的民眾都是受害者,由於這是智慧型犯罪的一種,請大家用力傳信!
以下是中華電信的回答:
若遇到有人打錯電話,就請你直接問他是撥幾號,而你只要告訴他"你的話號碼不對 "就好了,不要傻傻的..........老實說出自己的電話號碼
步驟一 犯罪者先侵入電信機房、電信分接中心,然後以查話用的電話機,任意挑選線路,然後讓該線路的住戶響鈴。
步驟二 響鈴之後,住戶接聽電話,犯罪者(聲音甜美的女性)便立刻詢問住戶:「對不起,請問您府上的電話是多少?我可能打錯電話了」
步驟三 住戶基於協助的心情,告知對方該電話為xxxxxxxxx
步驟四
犯罪者還刻意重複?真的「xxxxxxxx」嗎?
步驟五 住戶回答說是啊!沒錯啊!
步驟六 犯罪者就立刻回答說:「啊!很抱歉!我打錯電話!」
步驟七
之後犯罪者不只可以透過偷接線路或侵入電信網路的方式「撥打這支電話」、而且還得知這支電話的正確「電話號碼」
若遇到有人打錯電話,就請你直接問他是撥幾號,而你只要告訴他"你的話號碼不對 "就好了,不要傻傻的..........老實說出自己的電話號碼
步驟一 犯罪者先侵入電信機房、電信分接中心,然後以查話用的電話機,任意挑選線路,然後讓該線路的住戶響鈴。
步驟二 響鈴之後,住戶接聽電話,犯罪者(聲音甜美的女性)便立刻詢問住戶:「對不起,請問您府上的電話是多少?我可能打錯電話了」
步驟三 住戶基於協助的心情,告知對方該電話為xxxxxxxxx
步驟四
犯罪者還刻意重複?真的「xxxxxxxx」嗎?
步驟五 住戶回答說是啊!沒錯啊!
步驟六 犯罪者就立刻回答說:「啊!很抱歉!我打錯電話!」
步驟七
之後犯罪者不只可以透過偷接線路或侵入電信網路的方式「撥打這支電話」、而且還得知這支電話的正確「電話號碼」
步驟八
之後犯罪者透過「中華電信的兩個大漏洞」:下班時間沒有專人接聽服務電話,所以來不及終止電話服務。
之後犯罪者透過「中華電信的兩個大漏洞」:下班時間沒有專人接聽服務電話,所以來不及終止電話服務。
騙子就利用020301234這隻控制「0204限制撥插的加密電話,加上「用戶的電話號碼」,進行密碼的修改,使住戶無法自己撥打0204的電話,而且,住戶也無法自行變更「密碼」,因為這時候,密碼被犯罪者搶先設定了。
步驟九 接下來,犯罪者就開始瘋狂打0204的電話:通常犯罪者會打以下的0204電話:0204888XXX的電話。
步驟十 由於每次只撥打不超過 一兩百元,因此很多住戶以為是家中小孩盜打,所以都自行繳錢了事。
步驟十一 犯罪集團因此獲利超過數百萬至數千萬元!
把這封信轉寄給您的所有朋友吧!
這是跟時間賽跑的防恐怖偷錢份子的戰爭!
每多一秒鐘,就不知道有多少人受害!!
步驟九 接下來,犯罪者就開始瘋狂打0204的電話:通常犯罪者會打以下的0204電話:0204888XXX的電話。
步驟十 由於每次只撥打不超過 一兩百元,因此很多住戶以為是家中小孩盜打,所以都自行繳錢了事。
步驟十一 犯罪集團因此獲利超過數百萬至數千萬元!
把這封信轉寄給您的所有朋友吧!
這是跟時間賽跑的防恐怖偷錢份子的戰爭!
每多一秒鐘,就不知道有多少人受害!!
若遇到有人打錯電話,就請你直接問他是撥幾號,而你只要告訴他"你撥的電話號碼不對."就好了,不要傻傻的說出自己的電話號碼
- 6月 10 週五 201116:32
車上有聽CD者要知道哦! 持有盜版CD的人一定要看
如果您有開車 , 就請您看一看吧 !!
總之就是說 ...... 遇到臨檢
咬住自己是從夜市買盜版 CD 就對了啦
不要說是朋友的,借的,也不要說自己燒的 CD
六月份起強烈取締
大家 牢記這些法律常識,有備無患。盜版的,還是少帶一點。
如果您有開車 , 就請您看一看吧 !!
總之就是說 ..... 遇到臨檢
咬住自己是從夜市買盜版 CD 就對了啦
不要說是朋友的,借的,也不要說自己燒的 C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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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下面的一封信 , 請大 家告訴大家 !
在下一位朋友最近被臨檢 ... 警察除了照例檢測酒精濃度以外,已開始會「請車輛駕駛配合打開音響換片箱」或「隨身攜帶的 CD 」!
經在下友人詢問結果 : 主要 用意在檢查是否有「盜版光碟」與「盜版 CD 」!
舉凡音樂、軟體、作業系統等只要不是原版都將被告發!
景氣低靡、時機壞壞,上路還是小心為妙 ...
IGS 一位 修過法律課程的同事陳述的;
告訴大家幾個觀念
1. 警察如果沒有搜索票 , 根據 憲法第八條規定不能檢查你的行李箱
------ 這點 還是對的!
2.. 如果你買盜版 cd 是那 種夜市買的光碟上還印有專輯名稱的那你慘了,鐵死無疑,依著作權法 93 條規定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
------ 錯!! 妳會活得好好的! 著作權法及我國其他法律根本沒有處罰盜版的「購買」人 , 當警方問你光碟從哪來的?
如果他說他有合理犯罪的懷疑時
你一定要說是在夜市買的 !
第一:自己沒有任何刑事責任,頂多東西被當違禁品沒收(且可否沒收還有問題!)
第二:夜市是流動的,你也不用舉證確定的購買來源。但是,要注意,當有人問你買這塊光碟幹嘛用的?
1.一定要回答是要「在家裡」「供自己使用」的 。
2. 千萬別說是要賣或要租給別人的 (違反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2 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罪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)
3. 千萬別 說是要借給別人的 (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、 第 87 條第 2 款散布或意圖散布非法重製物罪, 處 2 年以 下徒刑)
4.. 也別說是公司或營業要用的 ( 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、 第 87 條第 5 款明知為非法電腦重製物而作為直接營利使用罪,處 2 年以下徒刑)
5. 也不能說是要在社團或學校等公開場合 ? ( 違反 第 92 款非法公開播送、上映、演出、展示罪,處 3 年以下徒刑 )
- 6月 10 週五 201116:31
簽和解書仍挨告 - 法律常識
- 6月 10 週五 201116:29
奢侈稅 簡介
前言:立法院五月十五日三讀通過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,
一、 條文簡介:
一、房屋、土地:
二、小客車: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,
三、遊艇:每艘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三百萬元。
四、飛機、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:
五、龜殼、玳瑁、珊瑚、象牙、毛皮及其產製品:
六、家具:每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五十萬元。
第二項特種勞務:指每次銷售價格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入會權利,
2、立法理由
(一)衡酌現行土地及房屋短期交易稅負偏低,甚或無稅負,
(二)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六款將達一定金額之高價貨物納入課稅項
(三)第五款明定依國際公約規定得進行交易之保育類動物及其產製
一、銷售坐落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、土地。
二、銷售在中華民國境內使用之特種勞務。
本條例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產製,
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持有期間,
2、立法理由: 一、對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特種貨物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,
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之特種貨物及特種勞務,
一、產製特種貨物者,為產製廠商,於出廠時課徵。
二、進口特種貨物者,為收貨人、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,於進口時課
三、法院及其他機關(構)拍賣或變賣尚未完稅之特種貨物者,
四、免稅特種貨物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,
五、銷售特種勞務者,為銷售之營業人,於銷售時課徵。
一、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
二、符合前款規定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購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,
三、銷售與各級政府或各級政府銷售者。
四、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。
五、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移轉者。
六、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。
七、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者。
八、依強制執行法、行政執行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強制拍賣者。
九、依銀行法第七十六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處分,
十、所有權人以其自住房地拆除改建或與營業人合建分屋銷售者。
十一、銷售依都市更新條例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分配取得更
一、供作產製另一應稅特種貨物者。
二、運銷國外者。
三、參加展覽,於展覽完畢原物復運回廠或出口者。
四、公私立各級學校、教育或研究機關,依其設立性質專供教育、
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特種貨物,專供研究發展、公共安全、
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特種貨物,非供自用者,
(一)供作產製另一應稅特種貨物者應予免稅,以避免重複課稅。
(二)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屬境內消費稅,
(三)基於獎勵國民從事教育、研究或實驗,
二、考量小客車若基於業務需要專供研究發展、公共安全、
三、參照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及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規定,
前項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如係應徵貨物稅或營業稅之貨物或勞務,
前項特種貨物如係應徵貨物稅或營業稅之貨物,
二、 重點說明:(一) 依據上開條文規定,非自用住宅1年內轉手,課徵15%奢侈稅;1
(二) 又所謂持有「2年」房地產的時間計算是從買進房地產『過戶日』
(三) 高消費貨物部分,如小客車、遊艇、飛機、直升機及超輕型載具,
(四) 特種勞務,指每次銷售價格50萬元以上的入會權利,課10%
(五) 符合文化資產保護法規定的古物買賣是免稅,因此,日常使用桌椅、
(六) 又奢侈稅係採自動誠實申報事後查核制度,
- 6月 10 週五 201116:29
淺論 公司負責人於公司設立登記時可能涉觸之 刑事責任
壹、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修法沿革:一、按公司法第7條於90年11月12日修正前規定:「
貳、公司之設立、變更或解散等事項記載不實所涉刑事責任:一、按公司法第9條規定第1項及第2項規定:「公司應收之股款,
參、公司法第9條之修法方向:實務上公司負責人在設立登記後,
- 6月 10 週五 201116:28
淺 談 性愛契約 分手契約 婚前契約 法律效力 及實務案例
案例一:甲與情婦乙女簽立性愛契約,
1.夫妻姓氏:民法1000條規定,夫妻各得保有本姓, 但得以書面約定以本姓冠以配偶之姓。並向戶政機關登記。
2.夫妻住所:民法第1002條規定,由雙方共同協議定之,
3. 夫妻財產制:民法第1004條規定,夫妻得於婚前或婚後,
4.家務分工:約定家事分擔方法。
5. 家庭生活費:婚後各項生活支出及子女扶養費由誰負擔。民法第10
6.自由處分金:概念類似零用錢,
7.子女姓氏:從父姓或母姓。民法第1059條規定,
8.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行使的限制:民法第1089條,
9.違反貞操義務及發生家暴事件時的精神賠償:外遇、
- 6月 10 週五 201105:36
塑化劑風暴 美林看衰統一
《經濟日報》報導,塑化劑風暴對台灣食品業的影響,外資並不同調,美林認為統一(1216-TW)受影響層面較大,衝擊品牌形象,不過里昂證券則認為塑化劑對企業總體營收影響小,不會改變獲利預估,投資人不必太過緊張。美林曾省吾表示,塑化劑供應鏈複雜,認為統一不僅形象受損,且家樂福統一也持有 20% 股權,因此將受拖累,將統一評為「劣於大盤」,年獲利衰退 6%,全年 EPS 為 2.4 元,低於去年的 2.55 元。統一超(2912-TW)方面,美林認為其品項眾多,受塑化劑影響較輕。美林看好的零售類股是遠百,認為它是台灣消費產業持續成長的受惠者,5 月營收年增率可望成長 5-10%。
- 6月 10 週五 201105:35
巴克萊資本:去庫存化周期已結束 中國需求將助銅價年底前創新高
巴克萊資本分析師表示,中國去庫存化周期已經結束,銅進口需求將穩步增長,銅價也將在2011年年底前創造12,000美元/噸紀錄新高。綜合媒體6月9日報導,巴克萊資本(Barclays Capital)駐倫敦高級商品分析師斯諾登(nicholas snowdon)8日在一次會議上表示,隨著中國進口需求反彈,銅價將在2011年年底前升至12,000美元/噸紀錄新高。斯諾登在會上指出,為期9個月的去庫存化周期已將中國銅庫存掏空,中國市場正在復甦,“到7月份,我們將開始目睹中國進口需求的穩定增長。”數據顯示,3月中旬以來,上海期貨交易所檢測的銅庫存減少51%,而倫敦貴金屬交易所銅庫存則在2010年12月創出的14個月低點基礎上增加37%。斯諾登表示,中國進口需求的增加“足以大幅度拉低倫敦貴金屬交易所庫存”。他認為,預計銅礦產量將“大體持平”,需求增加將導致全球銅庫存在2011年晚些時候降至“紀錄新低”。他指出,“宏觀經濟數據確實給市場未來幾個季度的走向發出了錯誤信號。不錯,收緊信貸在中國是非常嚴重的問題,精煉商和制造企業的運轉會較為溫和,但這足以推高進口需求。”與此同時,北京的一位分析師也在8日表示,隨著消費和投資需求上升,6月份中國銅進口量將在4月份的基礎上增長25%。由於需求激增,礦業公司很難保持充足供應,自2008年末以來,銅價幾乎達到原來的三倍,并在2011年2月15日創出10,190美元/噸紀錄新高。但隨著中國和美國制造業放緩,倫敦貴金屬交易所期銅價格自那以后已經跌去11%。中國是全球最大的工業金屬消費國。(劉杰 編譯)
